机械-专家:回收废弃包装已成当务之急
目前在城市垃圾中,各种废弃包装约占总重量的30%,其中固体废物包装占绝大多数,不但造成资源浪费,而且严重污染环境。 将于4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不但要求生产者对生产进程中酿成的环境污染负责危房强拆会有补偿么,而且要对使用过的包装物承担回收利用或处置的责任。 生产、销售、进口被依法列入逼迫回收目录包装物的企业,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包装物进行回收。 纸业专家顾民达对记者说,国家制定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生产和销售者规定责任延伸制度,明确生产和销售者对使用过的废弃包装物承担回收利用的责任。这对纸包装的回收利用是1件大好事。 目前,我国废弃包装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重量的30%,体积总量的60%左右。对废弃包装的回收利用已成为当务之急。记者认为,目前应抓好3方面的工作。 最近几年来,包装从"简易"过渡到另外1端"奢华",尤是部分食品、化装品更加突出。过度包装不但加大包装本钱,增加消费者负担,而且造成废弃包装总量大幅增加,加大了回收的难度。 这方面应吸取国外的经验,从法律入手,规定生产企业在对商品进行包装时,要将包的体积和重量限制在最低限度内。同时在包装的设计和制作进程中,必须考虑包装的回收和利用,将其对环境酿成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此次利用法律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明确规定生产、销售者对废弃垃圾承担回收利用责任,会促使企业精心设计包装,尽最大能力减少包装本钱和回收费用。 其次,要建立专门的废弃包装回收公司,如果厂家、商家不愿意自己动手实行回收义务,就必须与回收公司签订合同并交纳费用,由回收公司统1做好回收利用工作。事实上,让每个厂家自己动手回收废弃包装物的确有困难。这样,专门回收公司的建立,就成为一定。 德国的《包装条例》明文规定,生产商和经销商有义务无偿回收其卖给消费者的商品包装。 如果商家自己实行回收义务,还必须提交有关利用比率的证明。如果商家希望不用自己动手去实行回收义务,可以通过1个名为"德国2元体系"的管理机构,对废弃包装进行回收和利用。 在"2元体系"中,生产商和经销商只要签订合同并交纳不等的费用,就可以够得到许可,在其产品包装打上"德国2元体系"推行的"绿点"标志。 有了这个标志,厂家和商家就没必要再考虑其产品包装的回收利用,而由"2元体系"负责处理。该机构本身并没有包装垃圾分类和利用的设施,它与废弃包装分拣处理公司签订合同,由它们负责搜集、分拣和循环再生利用。由包装分拣处理公司经手的包装材料,将重新进入材料循环,成为2级原材料或被加工成再循环的产品。 但是,由于额外的包装就意味着额外的回收义务和费用,德国的生产商和经销商越来越重视简化和优化包装,乃至放弃可有无的包装。 第3,法律实行前后,要大力宣扬棚户区改造国家补偿标准文件,做到人人皆知,人人监督厂商的实行情况,建立举报制度,使法律真正得以实行,落到实处,使我国的废弃包装回收利用工作迈上1个新台阶。